1、制定并监督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减排目标的落实。 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进行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相关建设项目,指导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污染防治,监管水体、大气、土壤等污染,协调区域和城镇农村环境整治,监督海洋环境保护。
2、建设综合防治先行区。2016年底前,在浙江省台州市、湖北省黄石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韶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和贵州省铜仁市启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重点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探索,力争到2020年先行区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3、省政协委员、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吴良欢:治土治水紧密联系、相辅相成,水生态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应该协同推进。“清三河”的河底淤泥,其中一部分可能重金属含量超标,这类淤泥要合理处置,不能乱堆乱放,否则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4、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涉及环境保护的多个方面,确保政策法规的执行和制定。其首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起草地方性法规,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参与制定相关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5、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般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福建省指出,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试点,集中整治重污染工矿企业和重点污染区域,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陕西省也提出实施土壤治理修复示范工程,积极防治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