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镇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镇,根据《城市绿化条例》《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镇规划区内城镇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2、用地管理和建设单位征用土地、建筑管理都遵循相关法规,包括《城市管理条例》和《盘锦市城镇建设管理条例》。城市规划、建设档案、城市测绘等专业机构和队伍负责规划、审批、执行和管理。
3、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他们负责在规划区内行使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参与建设工程审批过程中的放线、验线及综合验收工作。
4、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于2006年11月24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6]251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盘政办发[2007]6号)批准设立,是一个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政府工作部门。于2007年5月31日正式成立,同年6月1日起,开始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
5、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领导层分工如下:党组书记、局长李之栋同志全面负责全局工作,确保全局工作的高效运转。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德深同志主要负责财务和机关事务管理,包括规划监察、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噪声监管以及临时性拆迁工作。此外,他还负责经济项目的引进工作,协调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合作。
盘锦大学城项目,中建六局在辽东湾新区的首个建设项目,主体结构已通过辽滨质检站的一次性验收。项目部正紧张地推进着校区楼房的外墙装修、内室精装以及道路、水系等市政管网和绿化的配套工程建设,全力将盘锦大学城建设成为“辽宁省优质工程”。
各级各相关部门以国际化的视角、高标准规划大学城建设,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大学城建设。自2010年3月起,中建六局北方公司盘锦大学城项目部等建设力量,昼夜奋战,确保质量与进度,积极展开建设工作。
盘锦大学城项目是中建六局在辽东湾新区建设的第一个项目,主体结构已通过辽滨质检站的一次性验收,目前,项目部正倒排工期,严谨推进校区众楼体的外墙装修、内室精装以及道路、水系等市政管网和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全力将盘锦大学城打造成“辽宁省优质工程”。
作为培育服务向海发展高端人才的摇篮,盘锦大学城建设得到市委、市政府和辽东湾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各级各相关部门立足长远,以国际化的视野、全国一流的高标准定位大学城建设规划。各方积极筹备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全力开展大学城建设工作。
盘锦大学城项目是贯彻落实2009年盘锦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启动盘锦地方大学建设精神的一项盘锦市重点建设工程。
在2012年10月28日,大连理工大学与辽宁省盘锦市达成协议,决定在盘锦设立并共同运营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这一重大举措得到了教育部的批准,学校得以利用盘锦市无偿提供的131公顷土地和配套设施,用于建设新校区,这一过程在1月8日正式获批。